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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发布草乌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预警
昆明信息港    09-22 09:13:24

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刘雄斌 进入秋冬季,昆明部分地区和人群喜欢自行药补,食用草乌、附子等中药材。为加强宣传教育,避免因食用草乌等毒性中药材引发中毒事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了防控预警。

中毒会出现以下症状

草乌、附子等属于毒性中药材。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会导致出现消化道症状,如口腔和咽部灼烧感和疼痛,继而流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消化道中毒症状。

另外,还会引起神经系统症状,多表现为全身麻木和蚁走感、头昏、头疼、口舌麻木、肌肉紧缩感。皮肤感觉先减退后消失,瞳孔先缩小后扩大,出现复视、耳鸣,严重者出现意识神志异常。在呼吸系统则表现为,呼吸困难、紫绀、呼吸肌痉挛,甚至窒息死亡。

心血管系统方面,会出现血压下降、心悸、胸闷、心慌、面色苍白、四肢厥冷、体温下降、脉搏细弱。皮肤潮湿、出汗、流涎。骨骼肌兴奋,出现肌痛、肌肉震颤、强直、牙关紧咬、全身抽搐等症状。

国家有明确的规定

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

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以任何方式经营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的泡酒),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防止引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误食后的应急方式

误食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如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悸胸闷等中毒症状,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催吐,之后大量饮用糖水利尿,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


编辑:孙红亮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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