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通讯员曾富雄 近日,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执法大队与各镇(街道)组织人员入户开展群众工作,逐一核实,对农户信息、建筑物等情况进行了更详实的调查,宣传《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
经核查,阳宗海一级保护区(100米)范围内有违法建(构)筑物42宗,建筑面积6867.58平方米,人工栈道205.9米,人工沙滩3809平方米,鱼塘1245.92平方米。其中:2013年3月1日后建成的违法建(构)筑物共24宗,建筑面积4220.15平方米;闲置、废弃、临时性建(构)筑物18宗,建筑面积2643.43平方米。
截止9月21日,累计开展入户调查37宗,做询问笔录21份,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13份,下发限期拆除告知函4份,入户做宣传共463人次。拆除阳宗海一级保护区(100米)范围违法建(构)筑物23宗,建筑面积2733.93平方米(不含人工栈道和沙滩面积),其中:2013年3月1日后建成的违法建(构)筑物,已拆除5宗,建筑面积178平方米;闲置、废弃、临时性建(构)筑物18宗,建筑面积2643.43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