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杨定嘉)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对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作出规范。其中,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原则上不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做到“零收费”、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等要求,值得社会关注。“昆明教育”微信公众号也于上周对此发起调查,共有近300人参加了此次抽样调查。
现状:从幼儿园就开始攒经验攒奖状
《办法》指出,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
但在“昆明教育”调查问卷“孩子从什么时候开始参加比赛?”的问题中,55%的参与者表示,从孩子小学时就开始参加比赛,40%的参与者表示,孩子参加比赛的时间是从幼儿园开始。
“一开始是幼儿园里的活动,然后是参加孩子培训班组织的比赛,上小学的时候,因为孩子一直学钢琴,基本上昆明有关于钢琴的比赛,只要我们知道,都会让孩子去参加一下。我觉得是一个锻炼的机会吧。”学生家长吴女士说。
《办法》要求,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此外,《办法》还指出,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
然而,在调查问卷关于“为什么让孩子参加比赛”这一项中,有20%的参与者直言不讳,“就是为了获得奖状或相应证明”,73%的参与者表示是为了“锻炼孩子,积累经验”。
“作为家长,还是希望孩子参加比赛的这些奖状能在他之后的升学中有点作用。但是现在昆明的各类比赛太多了,根本不知道哪个是有用的。不如就让孩子参加他自己感兴趣的,权当锻炼,万一这其中的某一两个真有含金量呢?”家住吴井路的岑先生说,岑先生的儿子今年上小学四年级,爱好跆拳道的小朋友家里现在也挂了不少奖状。
《办法》要求,竞赛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主办方、承办方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竞赛活动成本。
但根据本次抽样调查问卷显示,82%的家长均为孩子参加比赛花过钱。花钱的数量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在调查问卷中,37%的参与者表示每年为孩子比赛的支出至少在500元左右,26%的参与者表示每年花费1000元左右,甚至有5%的参与者表示每年花费超过2万元。
“就像我儿子参加钢琴比赛,课时费暂且不算。每次参加比赛,要穿小礼服,孩子身高每年都在长,就年年换新,还有皮鞋、报名费什么的,哪次不得花个几百元。”吴女士说。
提醒:参赛要看主办方资质
《办法》要求,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竞赛活动。举办竞赛过程中,不得面向参赛者开展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商品等。
根据抽样调查问卷显示,34%的参与者表示获得比赛信息的渠道来自孩子所在学校通知,33%的参与者表示获知比赛信息的渠道来自培训机构通知。“去年我女儿参加了一个舞蹈大赛,就是她所在的培训机构通知的。一开始是免费,进入半决赛的孩子就得交一个100多元的报名费才能继续参加决赛。然后比赛结束了交一定的费用就能在假期跟着主办方一起去探访世界知名的舞蹈学校,还是有很多人报名的。”家长江女士说。
在采访中不少家长表示, 除了很有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媒体发布的比赛信息会关注一些,他们带孩子参加各类比赛的主要信息源就来自学校或者培训机构,“至少想着不会被骗啊。”家长王女士说。
根据《办法》,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组织主体(主办方)应为在中央编办、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主办方必须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专业影响力和学术团队。举办竞赛过程中经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致竞赛活动被教育部终止的,其主办方不得再次申请举办竞赛。
对此在调查问卷中也有所体现,在“参赛时会考虑主办方的资质吗?”一项中,58%的参与者表示“会,非官方组织的不参加”。“这点我觉得必须只参加官方活动,现在市面上有些比赛活动太商业化了。”刘先生说。
采访中不少昆明家长表示,会根据活动的类型判断主办方资质,进而考虑是否参与,“像体育类的比赛,如果报名通知的主办方名单上找不到体育局之类的机构,那我们就不会参加了。”家长李女士说。
《办法》指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清单每年动态调整一次,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布并正式印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各类教育机构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冠以“全国”“国家”“大中华”等字样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然而记者搜索发现,目前昆明市场上仍有不少民间比赛依然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