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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完成前期准备 入户调查对象超5万家
昆明信息港    10-20 10:06:09

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李贵芳 10月19日下午,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媒体座谈会在省环保厅举行。会上,省环保厅副厅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春明,就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作了详细介绍。

杨春明表示,自我省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以来,为切实做好此次普查工作,我省16州(市)、129个县(市、区)分别成立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动员7700余名普查员开展现场清查工作、2200余名普查指导员开展质量审核,各级普查机构配置1700余名普查工作人员进行组织保障,做了大量工作,普查前期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经完成前期准备及清查建库工作、入户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杨春明强调,为切实做好此次普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我省还从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制定工作细则,制定了《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实施方案》等文件,为地方开展清查工作提供了遵循;二是创新培训方式,组建42名省级培训师资队伍,开展全省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培训;三是开发清查软件系统,实现了普查人员在线管理、普查数据定点分发等功能。也因此,在今年5月、7月间,国家第16检查组、第29检查组对我省开展的前期准备情况、清查工作总体质量检查时,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云南省清查工作质量位居全国前列。

会上,杨春明表示,在排查265808家疑似排污企业基础上,我省最终确定全面入户调查对象的数量为50928家(其中工业源34006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116个、生活源锅炉389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2415个、入河排污口2855个、伴生放射性矿详查147家),是全国首批正式确定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省份,也是清查建库工作完成较好的6个省(市)之一。

同时,入户调查对象确定后,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云南省实际积极推进入户调查准备工作。会上,杨春明也透漏了入户调查的时间节点计划,即10月30日前,完成普查对象普查数据采集;11月30日前,各级普查机构完成入户调查数据审核;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数据质量核查;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及汇总工作;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普查数据定库工作。

杨春明还强调,入户调查是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决定普查工作成败的关键。为确保我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确保我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下一步要着重抓好加强协调,统一工作部署;认真调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加强检查,确保工作质量这几方面的工作。

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孟广智也出席会议,并就下一步普查工作的宣传要明确并落实宣传目标、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等提出建议。


编辑:孙红亮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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