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受国家标准委员会委托,由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派专家组成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评定验收组,到我州对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进行终期验收。
验收组通过召开会议、查看现场、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以及随访工作人员等方式,对照国家评估验收标准严格打分。经认真评审,验收组认为,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有限公司在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中,工作基础扎实、措施有力、持续有效、成果显著,完成了任务书规定的各项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评审,景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综合评分91分,同意通过终期验收。
据悉,野象谷景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自2012年起在通过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的基础上开始创建。在制度方面,已建立起由服务通用基础标准、服务保障标准、服务提供标准组成的标准体系,整个体系共289项。其中,采用国家标准63项、采用行业标准3项、采用地方标准2项、制定企业标准191项,在省级基础上根据景区实际增加了26条规定,标准体系更加完善。逐渐搭建起了景区内部管理中的牢固体系框架,形成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基本制度依据。(西双版纳新闻网 记者贺新亚 黄新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