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第五检查组到云南检查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情况。在10月23日举行的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会上,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云南省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10月24日 云南日报)
一瓶很普通的果汁浓缩液,披上伪保健品“高大上”的虚假外衣,摇身一变卖出千元一瓶,真的是坑人没商量。类似的情况就没少发生,而受害的又常常是一些老人、病人,社会反映强烈,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我们欣喜地看到,自2017年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云南市场上不少伪食品伪保健品的虚假外衣被成功撕下。截至今年9月30日,责令整改574家,立案查处涉及食品保健食品的违法违规案件1386件,已办结1318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8件。而全省监管检查覆盖面更是达到98%以上。
不过市场的庞大,利润的巨大,监管难度的加大,意味着整治行动面临极其严峻的挑战。作为长期存在的顽疾,只要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边整治边抬头”的情况。因此,尽管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依然松懈麻痹不得。必须按照国务院检查组的要求,要强化“四个意识”,更加重视整治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担当;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彻底、坚决打赢整治工作攻坚战。
从云南的情况来看,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问题,既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维护,关系到群众生命安全的保护,同时也关系到“绿色食品牌”,特别是“健康目的地牌”的打造。众所周知,老年健康产业是朝阳产业,有极大的市场,保健产品产业也是其中重要的一块,如何扶持保健产品产业健康规范经营发展,和查处取缔其中的行业“毒瘤”同等重要。全省各地要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推动“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下大力气把整治工作组织好、实施好。要充分运用法律的武器,对生产经营者未能履行主体责任进行惩戒,严厉惩处各类违法犯罪分子,通过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形成有效震慑,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