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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霸座者戴上“紧箍咒”
云南日报    10-29 11:27:39

铁路乘客不对号入座、强占座位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约束。日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作为一个文明国度,文明出行值得提倡,霸道出行则是万众唾骂的行为。尽管我们极力倡导你礼我让的社会风尚,但“霸座”的不文明行为却频频发生,这样的现实问题不容忽视。遗憾的是,现行法律法规虽有惩罚霸座者的相关规定,但因为霸座者需要受到的惩罚成本太低,并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这也致使“霸座”行为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根除。广东省率先在全国出台《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其中明确禁止“霸座”这一行为,如同一场及时雨,若能执行到位,将有效浇灭“霸座者”的嚣张气焰。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当下,出台相应的《条例》,既是对不文明行为的一种震慑,也让制裁“霸座”行为有章可循。

“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这样的规定,直观地明令禁止“霸座”,任凭你多有理由也无法钻制度的空子,这般浅显易懂又非常直接的条款,的确可以很好地树立起法律的威严。此外,该《条例》还明确了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铁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严重违反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推送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制止、查处违反铁路治安管理的行为。而像“霸座”及阻挡关车门等等做法,将第一时间被拍下并记录在案,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将依法对这样一些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制裁效果将更加科学合理有力。

一味地去指责“霸座”者的恶劣行径并不是治本之举,而依托法律法规,拿出明确直观的条款给予震慑、处罚,方能取得实效。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更需要国家出台与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让不文明行为得到应有的惩戒,以便树立起文明的标杆,创造更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作者王路路)

编辑:江枫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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