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时评 正文
治理臭水沟
​春城晚报    10-29 09:07:13

今年5月底的黑臭水体整治督查中,脏臭的小河沟还“健在”;近日,巡查组专家要根据全国黑臭水体在册名单检查整治情况时却发现,小沟“消失”了,经当地人介绍和巡查组定位才知道是被用土填埋了……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石家庄裕华区800米长、不足7米宽的南位排水沟的“河转路”,令京津冀巡查组“左右为难”。

《新京报》评论:当地有关部门解释称,已经给当地建了污水管,雨水管也正在建设中,南位排水沟过去的行洪功能已经没有了,加之其没有自然来水,如果还作为地表河保留,说不定哪天又成了纳污沟,有重返黑臭水体的风险,因此就采取了填埋这一看似“一劳永逸”的做法。但该做法的合理性值得商榷。一方面,虽然当地填埋前进行了必要的清污处理,并修建了配套的污水收集管道,但据媒体调查,该工程并未将附近所有住户的排水全部纳入。也就是说,原有臭黑水沟被填埋了,可污染源并未得到彻底解决。仅仅填埋了事,“头疼医头”的风险较大。另一方面,填埋超出了治理规范要求,属于当地相关部门自创的“土办法”,也容易破坏水体生态平衡。正如专家所言,“整治过程中需要考虑的是生态环境的系统性,不能头疼医头。”

如果随意打开“例外”的口子,很可能助长治理过程中的变通之风,削弱治理严肃性。事实上,据巡查组透露,目前仅石家庄就出现了3处填埋现象,其他城市也有类似情况。这显然背离了“只为消灭黑臭,而非消灭水体”的整治要求。由是言之,不能低估类似填埋式治理“创新”背后的失范风险。对于有些确属特殊情况的臭黑水体,如一些规模不大、功能不强的臭水沟,从治理成本和治本的角度看,当然可以有因地制宜的治理策略。但前提应该是,通过督查部门的全面科学评估,并做好相应的配套建设。如果原有水体功能没有科学的替代方案,又在未经第三方专业评估、批准的情况下就“先填后奏”,无疑容易助长急功近利的治理之风,本质上还是属于偷懒和乱作为。(春城晚报)

编辑:钱嘉榀    责任编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