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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检查旅游景区49家 立案查处2家旅行社2名导游
昆明信息港    10-30 14:46:20

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李丽朱 10月30日,记者从昆明旅发委获悉,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旅游警察支队、税务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园区、各涉旅职能部门同时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形成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合力,市场反响良好,成效显著。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持续推进涉旅检查,立案查处2家旅行社、2名导游人员。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出动检查人员29人次,检查旅行社9家次,立案查处旅行社2家、导游2名;对4家旅行社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11万元;加大对旅行社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共对27家酒店的安全设施、服务员文明用语等进行检查;加大对OTA平台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和假冒旅行社资质开设的网店检查。

市旅游警察支队综合整治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昆明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736人,动用车辆140辆次,检查旅游景区49家,检查旅游景区周边行业场所34家;查处行政案件1起,行政处罚1人,检查旅行社门市24家次,严格按照旅行社户籍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强化了对云南民族村、高铁南站、长水机场、轿子雪山风景区、世界园艺博览园、云南野生动物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旅游市场秩序及社会治安整治工作,为昆明节日期间旅游市场秩序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

市税务部门在旅行社加大电子发票推进工作,在85家旅行社推行电子发票,补缴税款2.56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制定了 《关于印发旅游市场税收监管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昆国税发〔2018〕87号),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在全市旅行社行业中实施旅游合同和电子发票管理,目前已在85家旅行社推行电子发票。近期,昆明市税务局在涉旅税务执法中共出动税务检查人员87人次,检查旅行社14家次,购物场所5家次,其他涉旅企业19家次,补缴税款2.56万元。

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涉旅执法中查处办结旅游市场案件3件,罚款0.4万元。近日,昆明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共计265人次,执法车辆38台次,检查旅行社(含分支机构)30户次,开展其它涉旅主体(含旅游购物商店、酒店、餐饮店、食品经营户)检查424户次,景区景点6个次,旅游商品市场5个次,旅游合同3份,旅游广告79条。在涉旅执法中查处办结旅游市场案件3件,罚款0.4万元。其中:宜良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付会玲无照经营旅游服务案,罚款1000元;查处付开华无照经营汽车营地案,罚款1000元。嵩明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云南滇中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十九怪”旅游商品案,罚款2000元。

编辑:徐婷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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