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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昆明信息港    10-31 10:11:12

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刁凤云 近日,昭通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通报如下:

1.昭通市民宗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童成清违规购置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1年11月至2013年5月,童成清任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划拨资金给昭通彝族企业家协会购买一辆价格为63.8万元的越野车,并以借用和租用的方式,长期将该超标车作为单位公务用车使用;2013年6月至2016年1月,市民宗局将车归还协会后,时任市民宗局调研员的童成清仍然继续使用该车。童成清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童成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停发退休费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昭通市供排水公司原经理王志祥、现经理蒋祥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送礼等问题。

2013年1月至2017年2月,王志祥、蒋祥先后任市供排水公司经理期间,市供排水公司违规对公司班子成员及部分技术人员实行电话费实报实销,其中:王志祥报销13387元、蒋祥报销13267元;2013年至2016年,王志祥多次以联系工作为名,使用公款6005.13元购买昭通农特产品送给他人。王志祥、蒋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巧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卓违规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

2013年2月至2014年8月,陈卓任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期间,组织公款旅游,组织本单位女职工到娱乐场所过"三八"妇女节,多次以联系工作之名,使用公款50398元购买赠送芒果、红糖等土特产。陈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镇雄县泼机镇纪委书记刘波违规操办丧事问题。

2018年2月22日,刘波通过群发短信邀请150余名同学、朋友和委托他人邀请镇村干部60余人参加其继父葬礼。群众举报后,组织及时介入,刘波中止违规行为,未收受礼金。刘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彝良县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赵仲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至2016年,赵仲君在担任彝良县城管联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以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期间干部职工加班为由,先后六次为单位38名干部职工发放加班费共计321800元,其中赵仲君个人领取加班费11200元。赵仲君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赵仲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编辑:钱嘉榀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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