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周硕 奔跑于昆明街头的各类电动汽车现在有了统一的充电服务费用标准了。11月2日,昆明市发改委发布通知:电动汽车充电价格由“电费+服务费”组成,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电费严格按国家、省电价文件执行;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将用于弥补充电设施运营成本。
通知中明确规定,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标准继续按《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昆发改价格﹝2016﹞698号)执行,即:公交车辆(含出租车)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为0.62元/千瓦时,非公交车辆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为0.72元/千瓦时,充电时不收停车费用。
同时,各充电设施经营企业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不得超过政府制定的最高限价,下浮不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该收费标准自文件发布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