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补齐党内监督短板,我州探索开展对村巡察,努力实现“一届党委任期内县市对所有村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将监督触角直达全面从严治党“神经末梢”。自2016年7月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共巡察村党组织394个,其中“巡乡带村”延伸巡察376个、直接巡察18个,覆盖率达35.82%;发现问题703个,完成整改653个,整改完成率达92.89%,切实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
制定《楚雄州州、县市党委巡察制度实施细则》《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州委巡察工作规定》等5项制度。同时,注重整合巡察力量,实行专兼职结合,在专职巡察组基础上从纪检监察、政法、组织、财政、审计等单位抽调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领导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对村巡察。大姚县制定对村巡察实施方案,楚雄市、牟定县建立巡察工作协调联动、巡察组成员“双管理”等机制,全州形成了“州委推动、县市主导、乡镇整改”的对村巡察工作格局。
在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基层特点,突出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巡察重点关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脱贫攻坚和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扫黑除恶工作、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农村稳定等情况,重点对脱贫攻坚和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扫黑除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欺压群众、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私分、与民争利、雁过拔毛、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着力整治“村霸”和“庸懒滑贪”四类村官。
牟定县在2016年10月首轮巡察中就探索对2个村党组织开展直接巡察,禄丰、武定、双柏、姚安等县采取“巡乡带村”延伸巡察为主、直接巡察为辅的方式开展对村巡察。针对农户生产生活习惯,采取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到群众家中开“火塘会”等贴近群众方式了解发现问题。大姚县采取一个乡镇集中召开一次对村巡察动员会,村党组织书记分别作表态发言,巡察结果一村一报告,巡察意见一村一反馈,压实乡镇党委整改主体责任。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进行梳理、分类处置,由同级纪委按照“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原则办理。坚持以问责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督促被巡察村及所在乡镇党委对巡察移交问题力行立改,彻底整改到位,让广大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作用,开展整改情况“回访”评价、实地检查和满意度测评,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微腐败”问题,立案审查4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云南楚雄网 记者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