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 实习记者周硕 随着凉风渐寒,霜意渐浓,各类秋冬进补食材相继亮相于市场、餐桌,其中也不乏带有毒性的中药材草乌、附片等。为防止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药材中毒事件的发生,昆明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草乌、附片等毒性药材(饮片)均含有乌头类生物碱,对心脏毒性大,用量过大可导致心肌麻痹而死亡,已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昆明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昆明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提醒全市群众勿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药材(饮片)。
二、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片为原料的食品;严禁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和会议涉及集体用餐等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加工有草乌、附片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卫计、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食药两用药材和草乌等毒性中药材(饮片)的监管,强化对医疗机构、药店、餐饮服务单位和集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四、各地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村委会(社区)等集体食堂和农村(社区)自办宴席集体用餐的专项检查和宣传教育,严禁使用草乌、附片等毒性药材(饮片)加工食品。
五、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六、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各地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将情况通报昆明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发生食物中毒,或者发现食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可拨打电话12331。
又讯:安宁食监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告知各餐饮户、农家乐、学校食堂、职工食堂等集中用餐地负责人禁止加工销售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要求各餐饮生产、加工、经营户认识到发生中毒事件对顾客、自身和行业带来的危害,提高防范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发生的意识。
同时,加强集贸市场的日常巡查,劝退草乌附子等摊贩销售点;并加强对餐饮户及食堂等集中用餐地的检查,杜绝加工销售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违法经营行为出现;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备案监管,禁止农村举办各类客事时加工使用毒性中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