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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禹:中国网络安全立法发展较快 基本形成体系
昆明信息港    11-22 21: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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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实习记者周然/摄

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李贵芳 “从1994年至今,中国互联网立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1月22日上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方禹,在全国“网信普法进机关、进企业”昆明站活动开幕式上这样说。

方禹以《互联网法治建设现状及重点立法情况》为题,现场开了一堂网信普法课。他指出,我国从1994年全面进入互联网,至今已20多年了,而真正开始互联网立法,是在2000年左右,至今也快20年了,但究竟什么是互联网立法,至今仍是困扰研究人员的一个问题。

方禹介绍,中国互联网立法,先是围绕电信立法,后来开始脱离电信服务领域进行互联网立法,从1994年至今,中国互联网立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立法环境、主客体法律关系、线上线下的管理思路等,都产生了不同的变化。

他指出,“互联网+”出现后,互联网在与其他行业融合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问题。中央层面、行业主管部门随后分别牵头立法、出台相关规范文件,《互联网信息服务法》《电信法》《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逐渐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传统法律为基础,以网络基础设施立法、网络信息立法、网络管理立法等在内的互联网法律体系。

方禹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也在不断研究,于2017年出台了《互联网法律白皮书》,揭示了中国互联网立法的现状。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以及数据留存、跨境数据流动管理在内的数据安全管理等,都在我国网络法律体系的主要规范范围内。”方禹说,就全球来看,我国的网络安全立法发展较快,并且比较全面,不过,要实现网络安全目标,还需要继续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持续完善网络安全体系建设。

编辑:曹月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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