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综合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一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说,他在骑摩托赶往镇雄县城的过程中,被赤水源镇派出所民警拦住查车,要求安装行车卫士,收费300元。“行车卫士”是一款车辆防盗定位产品。由于他没有选择安装,驾驶证和行驶证被扣留。
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镇雄县公安局
网民同志:您好!
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行车卫士”安装背景
昭通市 “行车卫士”车辆防盗系统建设自2015年10月正式启动以来,在摩托车、电动车的推广应用中初见成效,为预防车辆被盗和公安机关查破盗窃机动车案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摩托车被盗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追回率、破案率明显提升,已安装行车卫士的摩托车被盗后不能追回、不能破案的,保险公司已作出了相应理赔,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上发挥着积极作用。
二、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行车卫士”的改革情况
一是“行车卫士”车辆防盗系统由昭通市公安局主导、大理志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分公司承建、电信昭通分公司、移动昭通分公司、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障的警企携手方式进行推广建设。二是“行车卫士”安装套餐模式:摩托车、电瓶车车主自由选择移动或电信客服端产品,使用期限2年,一次性缴纳300元的费用后,移动用户即可享受价值560元“行车卫士”套餐:200元行车卫士终端一个(包安装+两年的使用服务)+40元两年的保险服务(被盗行车卫士正常工作且未追回的车主最高获赔2000元)+价值320通信费用。电信用户即可享受价值560元“行车卫士”套餐:200元行车卫士终端一个(包安装+两年的使用服务)+40元两年的保险服务(被盗行车卫士正常工作且未追回的车主最高获赔2000元)+每月只需缴纳59元,即可享受电信99元全国不限量套餐优惠,电信每月补贴40元,两年合计补贴960元。三是接到行安装行车卫士的车辆被盗后,志昂保安公司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被盗车辆追踪,努力挽回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四是对公安机关立案15日后不能追回的,在60日后协调诚泰保险对车主进行赔付。
三、关于您反映收款收据开的是行车卫士公司的名字问题
由于行车卫士的材料、安装等都由行车卫士公司负责,相关费用也是由其收取,公安机关只是协助宣传推广。
四、下步工作
为全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局将继续加大行车卫士安装的宣传发动力度,进一步改进群众工作方法,提升全民共建治安防控意识,积极参与治安防控工作。
经核实,2018年10月18日,您驾驶摩托车途径赤水镇时接受了赤水源派出所的日常路检路查工作,其间,执法人员向您宣传了安装行车卫士的优势,当时,您说您未带钱,愿意将您的摩托车相关证件暂存派出所,便于办理安装登记相关手续。之后,您认为安装摩托车行车卫士每台300元太贵了,不愿意,并自行到派出所将您暂存的摩托车相关证件领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那么,事实真相如何?
摩托车主是否有不安装“行车卫士”的自由呢?
盐津县车主:民警强制安装,否则扣双证
当地民警没有正面回应
行车卫士(资料图)
“行车卫士”是一款具备震动报警、定位跟踪、轨迹查询等功能的车辆防盗定位产品。在搜索引擎中搜索“行车卫士”词条,新闻主要集中在“行车卫士”屡次帮助各地警方迅速找到丢失的摩托车、电动车,打掉盗窃团伙,以及各地警方如何大力宣传推广“行车卫士”。
不过,云南昭通市多位摩托车主称:
自己在行车过程中遭当地派出所民警强制安装“行车卫士”,并收费300元,如果不安装,行驶证、驾驶证就要被扣。
昭通市盐津县一位摩托车主称,自己在途径庙坝镇附近时看到两名摩托车主和民警因为安装“行车卫士”的问题发生冲突,“我们这当地的派出所非要让两名摩托车主安装追踪器,强制的装东西,而且收300块钱,如果不安的话就要扣驾驶证和行驶证。我也是受害者,我交了钱,还有(收据)单子,我不交钱的话,还要去派出所接受处罚什么的。”
对此,盐津县庙坝镇派出所民警并未做出正面回应。
民警一:这个我不知道,有没有文件、有没有这个事,你去打市公安局的电话。
民警二:不要轻信网上的那些视频,我们这边已经做出了处理,违法嫌疑人已经行政拘留,我们这个处罚是公开的,你们是查询不到的,在我们公安内部是可以查询到的。现在发下来的(安装行车卫士)的文件,我们基层派出所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镇雄县民警:强制安装情况存在
而在紧邻盐津县的昭通市镇雄县,也有多位网友反映,遭遇黑树镇派出所、赤水源镇派出所民警拦路强制安装“行车卫士”的情况。
赤水源镇派出所的民警表示,这种情况的确存在。
回复中还提到:“执法人员只是宣传了安装行车卫士的优势,这位网友自己说没带钱,愿意把摩托车相关证件暂存派出所,便于办理安装登记相关手续。之后,又认为安装摩托车行车卫士每台300元贵了,不愿意,并自行到派出所将暂存的摩托车相关证件领回。”
截图来自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律师观点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
首先当地公安机关可以宣传推广类似产品,但没有强制要求公民使用和购买的权力。
其次,公安机关以此为由对司机进行行政处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即使当地公安机关制定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强制使用该产品,这些规范性文件也是违反上位法的,是无效的。
韩骁律师表示:
如果当地公安确实出现强制公民购买产品的行为,这侵犯了其作为消费者享有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还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昭通市公安局回应
情况确实存在
停止盐津县的行车卫士宣传推广工作
11月21日晚间,昭通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对此事做出了回应。
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
今年确实是存在这种情况,盐津县某派出所的协警在安装过程中,对行车卫士的了解不是很深,有粗暴的行为,盐津县公安局目前已经停止了安装工作。我们已经要求县上不能强行安装,采取自愿的原则,不能让老百姓引起(负面)的反响,这个对我们公安机关也不好。
昭通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盐津县已经全面停止行车卫士的推广,但镇雄县等地的情况,他们目前尚不掌握。
GPS、“行车卫士”若能起到防盗、失窃后便于破案,车主们花点钱安装确有好处。本是一件惠民的好事,执行时却变了味儿:
即便是交警也不可以随意拦截车辆,派出所出于非警情目的的拦截,就更不可以。为了向车主推销产品而拦截车辆,涉嫌滥用警权。
不论出于任何目的,政府部门都不可以充当商业推销员。“行车卫士”即便确实好,当地公安机关建议车主安装,也应建议他们自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