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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向7986辆出租车发放燃油补贴
昆明信息港    11-26 16:13:26

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周硕  近日,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及时发放了主城区(盘龙区、官渡区、五华区、西山区、呈贡区)出租汽车行业2017年度油价财政补贴资金(简称“燃油补贴”),补贴营运车辆共计7986辆,共发补贴8356.64万元,平均每车每月补贴877.8167元。

此次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和范围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在册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驾驶员。若在此期间注销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按实际在岗月份数领取补贴,若出租汽车办理营运报停手续的或停止营运的,驾驶员不享受报停期间或停运期间的补贴。若分白班、夜班经营的车辆,白班驾驶员每月补贴金额标准为每车每月补贴金额的60%,夜班驾驶员每月补贴金额标准为每车每月补贴金额的40%。(如办理第三本临时资格证的车辆,白班驾驶员每月补贴金额标准为每车每月补贴金额的40%,夜班驾驶员每月补贴金额标准为每车每月补贴金额的30%,第三本临时资格证驾驶员每月补贴金额标准为每车每月补贴金额的30%)。

此次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谁加油谁受益”的原则。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现,市出管局成立了“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油价财政补贴工作小组”,制定了《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2017年度油价财政补贴资金兑现方案》,明确了补贴对象、范围、金额、期限、标准、兑现办法、监督检查和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将上级下达的油价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公平兑现给我市出租汽车经营者,以有效缓解油价对行业的不利影响。

此次,昆明市出管局把发放补贴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完成,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把补贴及时、足额、公平兑现给驾驶员,要求严格按标准发放,足额兑现,而且要严禁滞留或以任何形式抵扣其它款项,真正做到专款专用。还特别声明因特殊情况未领取的,市出管局将统一登报公告, 公告期满仍未发放的补贴将按规定上交财政。

编辑:钱嘉榀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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