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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打出依法治水组合拳 司法联动守护碧波洱海
云南日报    11-28 07:58:23

初冬的大理暖阳高照,洱海碧波荡漾。11月19日,“见证——改革开放40周年云南法治建设发展印记”采访组刚到大理,就被迷人的湖光山色吸引。

“优美的风景离不开法治的守护。”大理白族自治州州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大理州在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中,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效联动,打出依法治水组合拳,以严密法治守护洱海一湖碧水。

李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因在洱海使用电触鱼工具捕鱼20公斤就获刑半年。“在禁渔期捕鱼,或者用电捕鱼、细网捕鱼都是非法捕捞行为,将面临刑责。”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芮灿杰说,开启洱海抢救模式,必须实行最严厉法治。

2012年8月,大理州公安局在全省率先组建环保警察,在洱海流域的公安局成立洱海流域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治安大队,在径流区的16个乡镇派出所成立环保治安中队,构建起州、县(市)、乡(镇)三级公安环保执法网络,从此,洱海流域公安环保执法工作迈上专业化、规范化轨道。

队伍建起来,打击环保违法犯罪的有力行动迅速展开。从打击非法捕捞到打击偷排、直排到严惩破坏洱海系统供水、排污管网设施行为……7年来,大理公安共查处各类环保案件1000余起。

作为全省公益诉讼试点检察院,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在严厉打击破坏洱海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把公益诉讼作为强化洱海生态司法保护的重要抓手,探索公益诉讼保护修复洱海生态的有效途径。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赵成武介绍,自2015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以来,全州共发现洱海流域公益诉讼线索73件,涉及毁坏林地、破坏和污染水资源、私挖滥采矿产资源、非法捕鱼以及白色垃圾污染等,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程序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关停了一批涉案矿点,并探索建立了林业案件“补植复绿”机制,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恢复,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双赢多赢。

大理州两级法院坚持把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庭审现场设在洱海边、村子里,通过阳光司法“审一个案,教育一片”,让周边村民了解洱海保护的法律法规,营造保护洱海的良好法治氛围。

此外,大理州司法部门还与环保等相关部门创新联动执法模式,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建立重大案件会商和督办制度、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机制、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等,全力提升环保执法能力,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云南日报 记者尹瑞峰)

编辑:钱嘉榀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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