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李丽朱 11月27日,云南省科技厅发布通知,认定凤庆县、江川区等2个县(区)为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云南省科技厅要求,相关州(市)科技局和实验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要按照《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好实验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实验区作为科技惠民、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作用,为全省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作出表率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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