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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明年1-4月开展
昆明信息港    11-28 10:23:57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劳学丽 近日,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工作告知书,告知书显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登记工作将于2019年1-4月开展。

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期间,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进入相关单位进行登记。相关单位需准备好相关经营证件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积极配合普查员准确采集相关信息。同时,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规定,联网直报单位2018年统计年报作为普查内容,需按照联网直报要求报送普查数据。开网时间为2019年1月20日0时,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10日24时。如有问题可登录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网站(http://www.lwzb.cn/)或拨打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8-100-166咨询。

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调查单位信息将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处罚的依据。

编辑:钱嘉榀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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