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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倡议书
昆明信息港    11-28 15:10:15

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广大市民朋友: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更是社会各界责无旁贷之义。长期以来,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2016年6月,昆明市被国务院食安办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市,今年创建工作已进入攻坚迎检期,望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广大市民朋友们再接再厉,积极参与到这项重大活动中来,关心创建、参与创建、支持创建,积极建言献策,自觉发扬主人翁精神,当好创建食安城市的宣传者和维护食品安全的践行者,营造人人参与食安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

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切实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所规定的法律义务,严格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完善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潜规则”,做良心食品、做自己敢吃的食品,守法经营、诚信立业。请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创建活动中积极行动,主动做好“六个一”:张贴一系列创建和食品安全宣传标语、购买一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一套先进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一套严于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标准、每年开展一次从业人员全员职业道德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年举办一场市民开放日活动。

每个市民都是食安城市创建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义务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增光添彩,我们真诚邀请每一位市民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积极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建言献策;从自身做起,不做漠视食品安全问题的旁观者,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积极拨打12315(市工商局)、1233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12345(政府热线)举报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私屠滥宰生猪、偷售活禽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做食品安全“潜规则”的“吹哨者”。请全体市民行动起来,主动做到“六要六不”:食安常识要学习,安全隐患不大意;食物加热要彻底,生熟食品不混装;标签标识要细看,消费小票不能丢;餐馆就餐看“笑脸”,无证餐饮不光顾;抽检信息要关注,风险警示不忽视;权益受损要举报,违法违规不纵容。

美丽春城是我家,食品安全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共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共享和谐美好生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民朋友们,行动起来吧! 

编辑:钱嘉榀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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