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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盘龙警方创新“1+10”机制 聚焦作风建设
昆明信息港    11-28 16:23:59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今年以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党委创新实施党风廉政建设“1+10”机制,即“一套规定动作”和“十大举措”,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作风力度建设,监督民警的仪容仪貌、言行举止,受理对公安民警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的举报、投诉,当好警队的“啄木鸟”,确保盘龙公安队伍的风清气正。
盘龙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孙立新介绍,“一套规定动作”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量化管理,实行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按照日、周、月、季度、半年、年度6个时间节点,对分局党委、党总支(支部),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等责任主体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应承担的职责有了明确的规定。“十大举措”即盘龙分局党委制定了廉政谈话提醒机制、队伍风险防控预警机制、队伍建设内外监督制度等十个制度文件,与“一套规定动作”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发力并服务于为盘龙分局党风廉政建设。
“1+10”机制的推行,解决了以往分局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履职不到位、八小时以外管理薄弱等问题。”孙立新说,扎紧了制度的“笼子”,扼住违法违规违纪的问题的“咽喉”。通过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上下真功夫,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为打造一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公安队伍,发挥好纪检监督部门应有的作用。
“某派出所堵卡查缉点协警邓某某在堵卡点玩手机游戏,堵卡点民警刘某某负有连带监管责任。”收到《公安督察建议书》后,盘龙分局纪检监察室立即启动“1+10”机制,通过约谈、执纪、问责、警示、教育五同步,防患于未然,及时严防民警严重违法违纪和重大涉警负面舆情事件的发生。
部门领导半年内被约谈9次及以上就辞职
今年1月1日,盘龙警方出台《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实施约谈“四必须”制度》,作为“1+10”机制的主要内容之一,规定了党委“四必谈”的四种情形。
孙立新介绍,这个制度主要应用于部门主要领导班子、派出所所长等人。目的是为防止民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和重大涉警负面舆情事件,通过谈话问责来实现监督执纪的职能。“部门领导被分局党委约谈,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如果半年内被约谈9次及以上,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领导得向分局党委写出辞职报告或被组织给予免职处理。”
据悉,目前,分局党委共召开“四必须”党委约谈会16次,对39个部门76名责任领导进行约谈。为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出台了《党风廉政谈话提醒机制》,明确了交心激励谈话、提醒警示谈话、告诫诫免谈话、函询谈话的四种情形,通过约谈、执纪、问责、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分局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发展的水平。
盘龙分局党委还针对责任落实上存在的“上热、中温、下凉”等问题,率先垂范,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今年2月,盘龙分局局长与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对全局230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
坚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23人妨害公务被刑拘
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受到故意阻挠、暴力袭击等不法侵害案件频频发生。为进一步加强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盘龙分局党委将维权工作纳入了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机制协作范畴。
今年10月3日,某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KTV附近有人被醉酒人员殴打。民警立即出警赶到现场处置,在依法了解情况过程中,两名嫌疑人趁民警不备殴打民警,致使民警郑某嘴唇受伤出血,增援警力赶到后,将该两名嫌疑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派出所上报分局后,分局第一时间启动了“5+1”机制,两名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及时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分局及时有效地处置了24起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被侵害案件。“24起维权案件都在第一时间得到快速处置,打击和教育了34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23人,教育警告3人”孙立新介绍,盘龙分局党委还向被侵权民警发正名通知书24份,旗帜鲜明地维护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编辑:钱嘉榀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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