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了解到,2017年10月21日至2018年10月20日期间,昆明警方共有211名民警(含辅警)执法权益受到侵害,造成205名民警(含辅警)受伤;依法处理侵权违法犯罪人员188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08人;维权办委托各县(市、区)维权部门对本部门执法权益受侵害民警(含辅警)进行了慰问,为198名民警在一定范围予以正名。
案例
昆明警方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多种措施严厉打击和惩处,坚决向袭警辱警说“不”。
饮酒打人谎报警 咬伤警察被批捕
今年5月20日凌晨1时许,刘某在某酒吧饮酒后殴打其朋友薛某(女),随后刘某先打电话报警谎称自己被他人殴打。西山公安分局杨家地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将刘某等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处置过程中,刘某拒不配合调查,在将其传唤至办案区时,刘某用脚蹬、踹民警,并借机咬伤处置民警的耳朵,致民警右侧耳朵受伤严重。
西山分局启动民警维权机制,对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后经鉴定民警伤情为轻伤二级。刘某的行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西山分局刑事拘留,5月25日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提请逮捕。
骑行电单车违法 阻碍执法被刑拘
今年1月5日16时许,昆明市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在龙泉路与沣源路交叉口查处电单车违法行为,男子万某骑电单车由机动车道行驶至执勤地点,被民警和协警拦下。民警表明身份后,告知了万某的违法行为,将要对其进行50元的处罚,但万某情绪激动,不配合民警执法,也不愿意接受处罚,无理指责民警的执法行为,并骑在电单车上占用一个车道,阻碍了交通。协警将电单车挪开,并告知他不接受处罚就要暂扣电单车。于是,万某情绪更加激动,用手推搡协警,并打了民警的左胸一掌。随后,民警和协警将其控制,在控制过程中万某扭头咬了民警一口,将民警的手咬伤。事后,当事人万某被刑事拘留。
数据
2017年10月21日至2018年10月20日,累计发生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157起。其中拒绝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案件68起,占43.3%;暴力抗法袭警案件85起,占54%;侮辱诽谤威胁1起,占0.65%;交通事故受伤2起,占1.3%;其他1起,占0.65%。
211名民警(含辅警)执法权益受到侵害,造成205名民警(含辅警)受伤。其中轻伤5名,占2.44%;轻微伤200名,占97.56%。
依法处理侵权违法犯罪人员188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08人,占57.45%,治安处罚73人,占38.83%,其他处理7人,占3.72%。
157起侵权案(事)件涉及警种分布为派出所137起,占87.265%;交警16起,占10.19%。巡警4起,占2.55%
数据来源:昆明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办公室(春城晚报 记者吕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