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将乡村振兴工作项目化,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从2018年7月初开始,启动全市市、县、乡、村四级乡村振兴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市11695项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其中。
项目规划编制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工作总体要求,对市、县、乡、村四级2018年至2022年计划实施的续建、新建和前期乡村振兴项目,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建设、民生保障、其它”五方面进行梳理编制。项目计划总投资7898.82亿元,其中,市级206项,计划投资2289.02亿元;县级2113项,计划投资4796.07亿元;乡级2450项,计划投资532.95亿元;村级6926项,计划投资280.78亿元。一系列项目的实施,将有力促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确保与全省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