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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区设21个烟花爆竹零售点 大坝等海鸥聚集区禁燃烟花爆竹
昆明信息港    01-31 15: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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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杨雁 1月31日,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召开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新闻发布会,同时通报了2019年春节期间对大坝实施管理的相关规定。今年春节期间度假区共设有21个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全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采购、运输、储存、销售环节进行监管。同时,度假区继续执行有关规定,对红嘴鸥聚集觅食、栖息的观景路、草海大坝、海埂公园、捞渔河湿地公园及周边滇池水域安排巡逻警力,坚决杜绝在这些重点区域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2019年春节期间滇池度假区共有21个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未涉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截至2019年1月31日,度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完成对全体经营户的布点审核、统一订货、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培训及证照发放等相关工作,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实现度假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采购、运输、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绝对安全。如果市民群众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可向度假区安监局举报,举报电话为:0871-64311816。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规范城市管理,度假区结合辖区实际,在辖区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引导管理工作,并部署了预防措施,加强巡查管理。

彩龙网友 松木有骨摄

彩龙网友 松木有骨摄

春节,正值红嘴鸥在昆明越冬期间。为保护好这些远道而来的小精灵,今年度假区继续执行禁燃禁放的规定。即结合度假区观景路周边、草海大坝、海埂公园、捞渔河湿地公园为滇池水域红嘴鸥聚集觅食、栖息地的特点,对观景路、草海大坝、海埂公园、捞渔河湿地公园及周边滇池水域安排巡逻警力,坚决杜绝在重点区域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并劝离该区域;对不服从公安机关正常执法,造成滇池周边、红嘴鸥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污染的,处以100元以上500余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彩龙网友松木有骨摄

彩龙网友 松木有骨摄

此外,春节期间,滇池大坝禁止沿街叫卖、乱设摊位、占道经营;禁止燃放孔明灯;禁止捕捞和垂钓等。

编辑:昝娟娟    责任编辑:钱嘉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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