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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进入森林高火险期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昆明信息港    02-06 16:27:20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李双双新春已至,昨天是初一,不少市民选择进香祈福。但需要提醒市民的是,眼下,昆明已经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区内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并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此外,高火险期的森林游也不是“想进哪座山就进哪座山”,各级政府都划定了森林高火险区进行封山,擅闯封山将面临罚款。

 根据日前市政府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森林高火险期有关事项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禁止野外用火,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实行封山并对外发布公告。在封山期限内,除林区内的单位职工和居民外,其他人员禁止擅自进入封山范围。《通告》明确,若在森林高火险期违反规定,擅自进入封山范围,或者野外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3000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甘凌菲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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