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拍摄的养猪场位置照片
2月12日,丽江市纪委监委及古城区纪委监委、古城区委区政府分别组成联合工作组到实地进行了调查,把一件市民反映的“丽江清溪水源二级保护区现养猪场”的问题当做第一件大事来抓。分管环保和分管畜牧业的两位副区长及古城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办公,要求限时限期关停取缔丽江清溪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养猪场,确保水源地保护落到实处。
2月10日,丽江一市民向本报热线反映,丽江民族中专东面山脚建有相当规模的经营性养猪场,位于不远处的丽江城区上游清溪水源地附近,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11日,记者来到丽江水库水源上游保护区地带了解到,该养猪场位于清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约一公里直线距离的山地边沿,坡下是丽江民族中专与黑白水林业局等单位所在地,养猪场距一家单位的蓄水池不到几十米,周边一些场地内存有较多“废旧物品”等。丽江市环保局确认,该养猪场位于“清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丽江市纪委监委及古城区纪委监委、古城区委区政府分别组成联合工作组实地调查。养殖生猪的为4户贵州籍人员,租房养殖生猪,户均养殖40头到80头不等,另清溪村村长养殖20余头。
调查得知,该养殖点在2007年(未划为饮用水源保护地之前)被列为丽江市古城区清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扩建项目,并享受了相应的财政补助资金。但按现行的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要求,工作组要求取缔该养殖场的饲养生猪行为,并督促养殖户将存栏生猪尽快处理或迁至适养区域。(春城晚报 记者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