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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3名公职人员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被“双开”
昆明信息港    02-16 17:43:25

昆明信息港讯 2月16日,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西双版纳3名公职人员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被“双开”。

1、景洪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原副局长刘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刘军严重违纪违法案,由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指定勐海县监委管辖。

经查,2012年6月至2018年11月,刘军在担任景洪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打听、过问案情;违反生活纪律,与她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地位上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贿赂,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景洪市纪委常委会议和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军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景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副大队长何炯如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何炯如严重违纪违法案,由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指定勐海县监委管辖。

经查,何炯如在担任景洪市公安局南路派出所副所长、刑侦中队负责人期间,有法不依、违法不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景洪市纪委常委会议和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何炯如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勐腊县公安局勐仑派出所原所长陈为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陈为民严重违纪违法案,由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提办。

经查,2016年9月至2018年4月,陈为民在担任勐腊县公安局勐仑派出所所长期间,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徇私枉法,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西双版纳州纪委常委会议、州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为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编辑:黄彩英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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