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俞逍 市政协委员舒静涛关注共享单车的规范停放管理问题,他建议严控共享单车总量,科学合理布局,在提高管理效率的同时,要落实相应的惩戒机制。
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人车安全
舒静涛认为,共享单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主要服务于市民中短距离通勤出行和公共交通的短距离接驳换乘,在满足公众短距离出行需求、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绿色低碳环保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等方面,的确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共享单车也暴露出了一些管理使用问题。如OFO、摩拜、哈啰单车、滴滴青桔单车,随意在人行道、路边、绿化带、小区楼道、地下车库、停车场周边等地乱停乱放乱丢,甚至成堆摆放,由此导致公共空间被严重侵占,还有可能阻塞交通,长此以往,既影响市容市貌,也影响人车安全,不利于昆明市的生态文明建设。
防止过度投放,合理布局停车区域
舒静涛指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和各家共享单车投放公司达成协议,限定共享单车总量,防止投放过于泛滥,对于不执行《共享单车管理标准和规范》,或者执行不力的共享单车平台,应减少和限制其投放总量,直至勒令退出本地市场。
针对共享单车的停放区域,他认为,要划分区域作为共享单车的免费停车场所,既要禁止共享单车停放在专属区域之外,也要禁止其他车辆或者其他物品占用共享单车停放区;针对共享单车的数量和分布,应配套增设车辆停放点和指示牌,尤其是在人口密集区、地铁口等需要交通转换的地方提供更多的停车位、建多层停车位。
提高用户违规成本,改善违停状况
“政企应该联动起来,加强对用户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舒静涛认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应采取企业管理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充分调动现有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同时与企业合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规范停放。
他还指出,政府征信部门与企业信用管理应实行制度对接,落实惩戒机制,将政府网格化巡逻管理部门与企业信用分制度对接,完善企业信用分收集;将共享单车用户的信用数据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从根本上提高用户的违规成本,改善违停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