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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严格监管敢“亮剑” 力促药店守诚信
昆明信息港    02-20 18:07:30

昆明信息港讯 通讯员蒋绍宇 截至1月底,嵩明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已增加至92家。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药店的管理,筑牢医保基金“防火墙”,嵩明县医保局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多措并举,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大力引导定点药店规范经营、诚信服务。

强化协议管理,建立常态化机制。实行医疗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对违规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暂停网络刷卡业务、停业限期整改、终止服务协议等处罚,并处以违约金。

强化日常监管。审核人员每月对定点药店上传的刷卡情况进行抽查,对上传的不合理费用,及时处理。

强化信息沟通,做实做细药店管理工作。注重与医保“两定机构”的沟通和交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省、市文件规定,结合嵩明县实际,动态适时完善补充协议内容,积极探索药店管理新模式。

强化现场督查。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全县药店是否存在以药换药、以药换物、套取医保卡上现金、经营化妆品、生活日用品等违规行为。

强化社会监督。制作了《嵩明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对违反医保基金管理十二条“红线”进行举报的通告》,划出12条红线,畅通举报渠道,督促定点药店诚信规范经营。

2018年,嵩明县医保局通过对定点药店进行系统抽查、购销存台账查阅等方式进行核查,共计扣除不合理费用47.8万元,并根据服务协议给予两家定点药店暂停医保支付系统3个月的处理,有效地规范了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


编辑:郭成明    责任编辑:郭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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