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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不动产登记不再审查婚姻状况
春城晚报    02-22 20:41:16

按照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关于不动产登记不再审查婚姻状况的公告》(下称《公告》)的内容,自2月22日起,昆明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不再审查婚姻状况,申请人无需提供婚姻状况材料。

公告中明确,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以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如合同记载的当事人以及其他申请材料为依据办理相应登记事项,不再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申请人无需提供婚姻状况材料。

需注意的是,涉及未经公证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及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变动,夫妻双方申请将不动产登记为共有或一方单独所有、离婚析产等情形除外。

据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规定的出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落实省、市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要求,创新不动产登记办理模式,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办理流程,自2018年12月31日起,主城五区登记窗口均开通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了办理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一套资料、一窗交件、一次办结”。(春城晚报 记者张勇)

编辑:刁凤云    责任编辑:孙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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