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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乡村振兴重点突破
昆明信息港    02-27 08:24:04

 昆明信息港讯 (昆明日报)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因此,乡村作为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这个社会基本矛盾最突出的地方,推动乡村振兴就显得格外重要,必须要在一个一个的重点上持续突出,才真正能够实现云南的跨越式发展和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目标,这也更是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好腾飞的基础,搭建好坚实的根本。

 首先,必须将党的领导摆在乡村振兴的重点,坚持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必须要利用党组织实现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才能让党在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定好乡村振兴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昆明有着众多的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多聚居在乡村,乡村的振兴工作因此也有着一些特殊要求,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在这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结合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不断地发展壮大及培育基层党组织,才能够在乡村振兴的工作中,确保社会主义建设的大方向大原则不变,同时尊重和维护少数民族的特殊风俗习惯,让所有人都往一个方向走,往一个目标使劲,坚持我们事业发展的核心,坚持党管农村,这也是乡村振兴战略成功的关键所在。    

 其次,将乡村产业振兴摆在战略的首位,使乡村振兴具备丰厚的物质条件,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没有物质基础的发展只是一句空谈。要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既要构建新型农业产业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也要将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作为农村产业升级之路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全面解决农民的就业和创业问题,让农民在享受社会主义建设发展丰硕成果的同时,让整个乡村社会的发展在精神文明、道德素养、人才培育、生态环境等方面具备发展的空间与可能性。

 最后,乡村振兴战略必然要配套相关的法律制度,让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规范性的力量来促使战略的长期稳定、顺利实施。任何重大的国家战略都必须建立起完善的法治保障,确保法律主体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得有所不得,有所保障,有所维护,有所禁止,有所反对,乡村振兴战略也不例外。并且,由于“三农”问题涉及众多利益方面,若是不处理妥当,甚至会致使工作无法推进、措施无法落实。而法律在调节利益分配、人际关系等问题上的作用突出,因此,在出台相应的国家性法律制度之前,昆明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促使“三农”问题能够在更加全局性和稳健性的机制体制中得以解决,有效且长期地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

 (作者:朱静雅 云南财经大学讲师、云南大学在读博士,昆明日报特约评论员)

编辑:金玉    责任编辑: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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