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网友反映“有人在罗荃半岛附近将车开进洱海洗车”的情况,澎湃新闻从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官方微博获悉,经查实为当事人杨某某将机动车驶入洱海水域进行拍照合影,已对其处以2000元的罚款。(2月25日 澎湃新闻网)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行为。此前已经多次曝光游客在洱海洗车,对于这种行为,相关部门也采取了很多积极措施,比如加强监管,严厉惩罚等,但是这种行为依然屡禁不止,原因何在?笔者认为,还是处罚力度不够。这就需要在惩罚上做文章,一方面提升处罚标准,加强惩罚力度;另一方面创新惩罚形式,延长处罚链条,倒逼文明自觉。
对于这种行为,很多时候,相关方面都是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处理,这固然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但是这也容易给人传递出一种信息:在洱海洗车,只要交钱就可以万事大吉,并不会对当事人产生任何其他影响和损失。比如这次,监管部门对杨某某做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但是这种处罚有多少震慑效果,对防止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有没有作用,显然是一个值得思考的方向。对很多人来说,2000元并不能让人产生痛感,也不足以形成法制威慑和文明敬畏。
事实上,很多人都清楚洱海洗车是不文明的,破坏了环境违反了法规,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把自己的家收拾的井井有条,一尘不染,但是一走出家门就原形毕露,比如,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在水源地洗脚,表现出“另一个自己”,归根结底,还是公德意识缺失的表现。一些人认为公共场所是公共资源,即使破坏也不会影响到自己,殊不知,这是错误的思想,公共资源是公众的,但是如果人人都不爱护,受损的必然包括自己。
因此,应该严惩重罚,用惩罚倒逼文明,比如,对于这种屡禁不止的行为可以一律实行从重从严处理,实施顶格处罚,也可以从法制层面设计,提升处罚标准,提升法制震慑。既然惩罚就要让当事人感到“疼痛”,唯有如此,一些人才能长记性,才能形成不敢违规,不愿违规、不能违规的意识和觉悟,确保文明和守法。
另一方面,还需要转变思想,创新手段,实施多元化的惩罚措施,比如,惩罚措施可以包括,让不文明游客担当一段时间的文明旅游宣传的志愿者,增强惩罚的影响力。惩罚一个,教育一片,遏制一些人的侥幸心理,提升警示作用。(彩云网 特约评论员刘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