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中,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坚持“政策不能变、压力不能减、措施不能松”的要求,先易后难,逐步推进,2018年11月28日,全州9575辆黄标车治理淘汰任务全面完成,有力推动了城市空气质量改善。
针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全州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的淘汰工作进度滞后”的问题,红河州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全面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步伐,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点决策部署。
面对黄标车治理淘汰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的实际,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全州派出20个工作组,赴各地全力追缴黄标车,引导黄标车所有人主动淘汰。期间,全州共出动警力15443人次,开展联合执法833次。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州列入云南省黄标车目录范围内的9575辆黄标车,分3次进行复核认定,认定非黄标车318辆,不能认定的进口车173辆,并出具相关认定证明。为加快工作进度,在各县市设立了13个黄标车服务“绿色通道”,并将机动车注销业务下放至各县市,方便群众办理注销黄标车业务。
为确保淘汰治理取得实效,由州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州级相关职能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每月对各县市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州公安局下达《局长督办令》,对全州公安机关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进行督办,并充分发挥公安交警主力军作用,由交警支队党委委员组成8个包保督查组,每月开展包保督查。各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也组成督查组,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州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采取列出任务清单、每日通报日常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通报整体任务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等方式,督促各县市切实加快治理淘汰工作进度。
去年9月29日,全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731辆黄标车治理淘汰任务完成;10月28日,全州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324辆营运黄标车治理淘汰任务完成;截至1月15日,全州核发补贴黄标车6404辆,核发补贴资金5233万余元,全面完成治理淘汰黄标车任务。(云报客户端 记者王丹 李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