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曹月 近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通知,从3月11日起至7月底,云南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全面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为主题的“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保障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据悉,此次百日行动覆盖全省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在近年来云南易发生事故的高风险企业、场所、部位和设施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其中,高风险企业涉及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以及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企业等。高风险场所包含超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批发集贸市场、客运站、地铁站、码头、餐饮娱乐场所、“城中村”、“棚户区”、群租房、城区老旧住宅小区、“三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员聚居场所。
高风险部位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城市弃土弃渣场,生产经营建设场所周边灾害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等的高温、雷电灾害部位,大中型化工厂、炼油厂及储存设施、大中型水库大坝及枢纽工程、中小学校校舍等的地震灾害部位。高风险设施涵盖小锅炉、高风险压力容器、气瓶、大型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备和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隧道桥梁(含城市高架桥),管线管廊(包括石油、天然气、供水管线管廊等),农用机械、渔业船舶,玻璃幕墙、户外广告牌等。
此次行动要求,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建立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制度和高风险企业政府部门分级负责机制,严格督办考核、监管执法,强化应急准备。自检自查单位对查出的所有风险隐患,实行限期整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重点监管对象清单、高风险单位监管责任清单“三个清单”落实情况要列入省安委会重点督办内容,并作为2019年度各级、各类督查检查必查内容和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同时强化预案、队伍、物质等方面的应急准备,规范事故救援、响应、报告等方面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