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黄彩英 近日,水利部公布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云南有5县市位列其中。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落实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考核”要求,2017年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经过努力,北京等8个省级行政区的65个县(区)完成建设任务,并进行了评估、验收和公示。2018年,水利部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地达标建设情况进行了总体核查,并抽取20个县(区)对灌区、重点工业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节水载体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核查检查结果,北京市东城区等65个县(区)均达到了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其中,云南省有5县市榜上有名,分别是嵩明县、安宁市、陆良县、会泽县、澄江县。
云南省基本水情特殊,工程性缺水问题严重,水生态环境容量有限。为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按照国家、省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要求,云南省分批开展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截至2018年底,云南已完成15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试点验收。
据悉,云南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21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5%以上;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90%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15%以下;节水灌溉率达到55%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0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城市、县城(区、市)和建制镇(镇区)的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85%和8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