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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拟投50亿建15座垃圾焚烧发电厂
春城晚报    03-23 10:32:18

   日前,省发改委公布《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征求意见稿),到2020年底,我省拟投资50.79亿元,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5座,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9650吨/日,以此破解“垃圾围城”困局。目前,该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单位或个人可在4月4日前反馈。

    近期&远期 昆明两个项目列入近期规划

    规划近期(到2020年底),我省拟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5座,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9650吨/日。15个项目争取在2019年底全部开工建设,按照建成时间倒排工期,加快规划项目建设。规划远期(到2030年底),全省拟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30座,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3500吨/日。

    昆明2个项目列入近期规划,其中,昆明市五华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异地重建项目已于2018年开工,目前正在对垃圾库、锅炉车间、渣池、汽机车间、炉后烟气净化车间、烟囱、锅炉设备安装等子项进行施工作业,计划今年12月完工。嵩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18年开工,项目总体工程进度已完成90%,目前处于调试阶段,预计今年10月完工。

    此外,昆明还有4个项目列入远期规划:昆明市西山海口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昆明市空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昆明东郊垃圾焚烧发电异地重建项目、昆明市呈贡区段家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投资&选址 鼓励共建共享 选址应设定防护距离

    根据投资估算,2019-2030年期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20.49亿元。其中:规划近期(到2020年底)项目总投资50.79亿元,规划远期(到2030年底)项目总投资约67.70亿元。

    征求意见稿提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要严格按照建设要求,配备完善的污染控制及监控设施,同时考虑垃圾焚烧残渣、飞灰处理设施的配套。鼓励相邻地区通过区域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设焚烧残渣、飞灰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不鼓励建设处理规模小于300吨/日的焚烧设施。

    项目选址应符合与“三区三线”配套的综合空间管控措施要求,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设定防护距离,明确四至边界。合理安排周边项目建设时序,不得因周边项目建设影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落地,避免“邻避”风险。

    项目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明确禁止污染类项目选址的区域选址;且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

    小贴士

    单位或个人可在4月4日前,将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邮件、传真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联系人:寸文娟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3113856

    电子邮箱:ynfgwzyjyc@163.com(春城晚报 首席记者宋金艳 实习生杨惠芬)

编辑:文丽荣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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