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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六旬男子醉酒驾驶老年代步车 与轿车相撞被拘三个月
春城晚报    03-25 09:00:52

近六旬的陆某喝了二两“老白干”后,竟然开着四轮老年代步车上路,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近日,寻甸县法院对这起交通事故作出认定:陆某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应当认定为以危险驾驶罪判刑。据悉,这是寻甸首例醉酒驾驶“老年代步车”入刑案。

陆某从来没有学过驾驶证,为了出行方便,他为自己买了一辆四轮“老年代步车”,却一直无法上牌。去年底一天晚上,他在家里喝了二两“老白干”后,当晚9点半左右,开着自己的老年代步车从寻甸仁德街道办事处中桥村委会向寻甸县城行驶,当行驶至公务员小区路段,倒车时,老年代步车后部与一辆小轿车前侧相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双方下车后,轿车司机闻到陆某有一股酒味,当即打电话报警。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陆某身上有酒味,就将陆某带到医院抽血,检测陆某是否属于酒驾。

鉴定出来后,证实了陆某属于醉驾。陆某开的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而且陆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照驾驶机动车,且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诉机关指控陆某犯危险驾驶罪。

寻甸县法院审理认为:陆某(无驾驶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于是,寻甸县法院根据陆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作出一审判决:陆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审理本案的法官说:不管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里,都能见到四轮老年代步电动车,这些四轮车一般都有新能源电动车、休闲电动车、低速电动车等多种叫法,因价格便宜、便捷实用,往往被老年人购买用于载人或装运货物,所以又称“老年代步车”。近年来,大量老年代步车投入市场,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属于机动车辆的,同样要担负相关法律责任。(记者柏立诚 通讯员张慧仙)

编辑:甘凌菲    责任编辑: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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