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甘凌菲 日前,昆明市政府发布《2019年清明节期间文明安全祭扫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强调严禁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等场所焚烧祭品、抛撒纸钱;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祭扫;禁止在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墓区内焚烧祭品、燃放鞭炮。
为全面做好2019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通告》强调各级民政、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主动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完善联动机制,为群众祭扫活动提供服务和安全保障。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祭扫活动,及时处置阻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和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全市党员、干部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的坚定践行者,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骨灰装棺再葬、乱埋乱葬,逐步使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不断推进节地生态安葬。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进一步完善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路线,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积极疏导交通和人流,避免发生拥堵、踩踏和火灾等安全事故。加强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创造便利条件,为群众祭扫提供优质、文明和高效的服务。
此外,清明节的祭扫高峰时段预计出现在3月30日至31日、4月5日至7日,市民可以收听“FM91.8云南交通之声”实时了解路况播报,关注各殡葬服务单位公布的清明祭扫信息,尽量避开祭扫高峰,多选择公共交通前往祭扫点,避免交通堵塞,影响出行安全;祭扫时应服从相关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调控与管理,切实遵守祭扫有关规定。
昆明市殡葬法规政策咨询电话:0871—63101176;投诉电话:0871—63121157
附:
2019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又见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清明时。清明节是我们祭奠逝者、缅怀先烈、感恩先人的民族传统节日。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倡导弘扬文明新风,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转变理念,过一个文明的清明节。倡导广大市民传承传统节日中渗透的礼仪文化精髓,树立科学的祭祀观,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以及清扫墓碑、颂读祭文等更加自然、时尚、文明、环保、节俭的方式表达怀念之情。
二、注重环保,过一个绿色的清明节。倡导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本着低碳环保、一切从俭的原则参加清明祭扫活动,在祭扫过程中不乱扔杂物,不破坏草地树木,不污染空气河流,严防森林火灾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自觉维护环境的优美、整洁和安全。
三、遵守公德,过一个祥和的清明节。倡导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文明治丧,简办丧事。常回家看看,多照料亲人,多关心老人。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从俭办丧、文明祭奠,让逝者欣慰,让生者无憾。
四、遵守秩序,过一个安全的清明节。倡导广大市民合理安排时间,避开高峰时段,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同时自觉维护祭扫场所公共秩序,听从交巡警和城管等部门的安排,服从墓区管理,在指定场所文明祭扫,不妨碍和影响社会公共安全和基本秩序,严防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示范带动,过一个有意义的清明节。倡导广大党员、干部要在遗体火化、节俭治丧、生态安葬、文明祭扫等方面率先垂范,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顺应时代要求,争做文明低碳祭扫之风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
广大市民朋友们,推动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环保祭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讲文明、树新风,争当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扫的带头人,用文明行为扮靓美丽春城,为保卫碧水蓝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昆明市文明办 昆明市民政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