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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吐槽“宣传撩人 内容山寨” 吾悦广场海洋馆被令暂停营业
昆明信息港    04-08 08:19:19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程权) 在微信公众号的宣传里,新开的海洋馆有海豚、海龟、珊瑚礁、热带鱼、水母,并且只要将宣传稿件配文转发朋友圈,便可免费游览海洋馆。但现实情况是,当你排完长队进入场馆后,人挤人不说,所谓海洋馆不过是放着几个鱼缸,养着一些水母和几条热带鱼的场地。这是清明节期间发生在吾悦广场的一幕,市民抱怨:“这也能叫海洋馆?还不如去花鸟市场看呢!”

对此,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普吉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已于日前责令海洋馆向市民退款,并暂停营业。

游客抱怨:这也能叫海洋馆?

4月2日,微信公众号“吾悦广场昆明”发布了一篇名为《吾悦广场新海洋馆4月5日开业,成人门票无限量免费送》的文章。文章第一张配图中,除了写有“新海洋馆开馆时间4月5日至4月7日”外,还配有海豚、海龟、珊瑚礁、热带鱼的照片,后续的图片中更有水母、热带鱼、海星等海洋生物的照片和视频。

正文中用标红的大字写出了开业福利:成人只需配文转发该文章到朋友圈便可免费领取纸质门票一张,儿童票一张。最终,这篇文章的阅读量高达10万+。

但市民反映,4月5日去到现场后,人挤人不说,只看到场内放着几个普通鱼缸,鱼缸里有一些水母和几条热带鱼。三四百平方米的场馆内不仅人流拥挤,空间更是狭小闭塞,灯光昏暗,缺乏通风设施导致空气闷热。市民纷纷抱怨:“这也能叫海洋馆?还不如去花鸟市场看呢”“这也太山寨了吧!”

对此,海洋馆客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由于免费入场观看的人多,可能顾客看到人多心情不好,感觉活动虚假,但广告上面的鱼和水母都是有的。

对于宣传图片和现场差距大的问题,客服回应:“广告都会有那么一点点夸大其词,但推文里也写了‘以现场实际布景为准’这句话,宣传图片并不是实拍图。”

吾悦广场企划称,海洋馆不是吾悦广场自营的,是商户向吾悦广场租了场地开办的,商户自主经营自主销售。

监管部门 已责令暂停营业并退款

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普吉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金所长介绍,4月5日、6日两天,均接到市民对吾悦广场海洋馆的投诉,已于6日责令其暂停营业。

据初步调查了解,海洋馆是吾悦广场为清明小长假引进的活动,其性质类似于大家熟悉的“年货街”。由于在开业前夕吾悦广场就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宣传,并要求市民配文转发朋友圈免费领取纸质门票,使得宣传效果像滚雪球般扩大。

4月5日,当市民去到实地后,感到实际情况与宣传差距较大,便拨打“12315”,或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进行投诉。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人员及时赶到吾悦广场进行调查。虽然现场并未摆设展板、海报等宣传工具,但市民反映实景与网络宣传差异较大,普遍比较失望。

4月6日,普吉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再次召集吾悦广场的管理方、海洋馆营业者,责令向消费者进行退款,海洋馆暂停营业。如果营业者要继续营业,必须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经许可方可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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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中转发广告,也需小心了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推送或者展示互联网广告,并能够核对广告内容、决定广告发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该互联网广告的广告发布者。”因此,该《办法》将广告发布的主体从广告主扩大到自然人,个人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体中转发广告不再是一转了之,也需要对转发的违法或虚假广告担责。

市民俞女士认为,对于朋友圈中好友需要转发的文章,应依据其内容进行判断,内容不靠谱或自己未体验过,一般不会转发。对于微商推广的产品,除非是自己使用过没问题,才可能转发。

普吉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的金所长认为,由于网络营销手段发展变化较快,现行的法律法规要将某种特定的营销手段进行界定并写入法律法规是有滞后性的。普通消费者在难以准确判断互联网广告是否违法时,应该遵守社会的公序良俗,评估后再做决定。

编辑:合宇聪    责任编辑:昝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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