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意见,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明确了教育经费要在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师队伍建设、补齐教育发展短板等方面重点投入。
意见提出,要持续保障财政投入,全面落实各项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到2020年,国家和省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拨款政策落实到位。
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学生数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公用经费,农村不足100人的小学校点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的政策;实现云南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年生均不低于1500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年生均不低于600元的目标。
鼓励扩大社会投入,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扶持政策,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税费减免、教师培训、职称评聘等方面对民办学校给予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教育投入。
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边疆民族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巩固率,加大教育扶贫力度,为彻底摆脱贫困奠定基础。巩固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振兴乡村教育。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控辍保学、“大班额”、随迁子女就学、家庭无法正常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的农村留守儿童入校寄宿等突出问题。
着力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在重点保障义务教育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进一步加大幼儿园建设资金投入,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水平,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大对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的改善力度,逐步提高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财政教育经费着力向深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聚焦深度贫困地区,以义务教育为重点,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
此外,在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方面,严格规范教师编制管理,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并实行同工同酬,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内,与当地在编在岗教师享受同等政策待遇,3年服务期计入工龄和教龄。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在2020年前,解决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凡未达到要求的地区要限期整改达标。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加强教师周转房建设,提高乡村教师工作生活保障水平,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