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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4月12日 云南省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涉恶案件741件3059人
昆明信息港    04-16 16:00:10

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专场

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专场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曹月 4月16日,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专场发布会在海埂会堂举行。据悉,截止4月12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涉黑涉恶案件741件3059人,提起公诉381件3434人,省院挂牌督办18件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

据了解,在一年的时间里,省检察院建立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对在办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审核把关一遍,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拔高、降格、凑数等偏差问题。全省三级检察院成立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化办案组,统一承办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办案中,注重加强与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联系机制建设。

以提高办案质效为目标,省院及时制定了《云南省检察机关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指引》,编发典型案例指导各级院办案,并在全省开展“办案百日攻坚行动”,近期还启动了由院领导带队的全省检察机关专项工作督导。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甄别案件的黑恶定性与定罪,对每件认定为黑恶势力的犯罪案件做到严审细查,重点研究争议案件,特别是对于因证据导致的黑恶定性争议问题,做好取证引导、补证建议、法律监督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45件88人,纠正漏捕298人,漏诉265人,先后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0件次。依法不批准逮捕367人,不起诉106人。

为解决收到涉黑恶线索成案较少等监督工作方面的问题,省检察院积极行动,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立案监督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一案三查”,不断加大“破网打伞”力度,撕开“关系网”、拔除“保护伞”。各级院认真贯彻省院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意见》,紧盯“保护伞”线索,以更广阔的视野发现案件背后“保护伞”黑幕。如文山州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强化案件的证据审查,深挖彻查“保护伞”,在一案中发现涉嫌收受贿赂,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保护伞”犯罪线索16条。

全省检察机关对办案中发现的黑恶势力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以及乡镇村基层组织、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以及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与建议,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共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建议142件。

编辑:劳学丽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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