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日零时起,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至2.0元。 资料图
昆明信息港讯 (昆明日报 记者王绍芬)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获悉,从明日零时起,在保持现行出租汽车营运基础价格不变的基础上,出租汽车驾驶员每趟次向乘客加收燃油附加由1.5元调整为2.0元。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方案的批复》,鉴于目前昆明市92号汽油市场价格已上调为7.13元/升(按照92号汽油对应原93号汽油来计算),在保持现行出租汽车营运基础价格不变的基础上,出租汽车驾驶员每趟次向乘客加收燃油附加由1.5元调整为2.0元。
截至目前,已有部分企业在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综合业务科处领取到新调整的燃油附加标签,接下来将开展标签更换工作。届时,新的燃油附加标签将按照视觉美观原则粘贴在副驾驶位置的前方,便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