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员工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被交警处罚,老板却替其“出头”,在“新浪微博”上对交警进行肆意谩骂,诋毁交警是“匪”、是“黑社会”。这事就发生在昆明市东川区,记者从东川区公安局获悉,目前,该名辱骂交警的老板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民警介绍,4月14日,丁某在“新浪微博”上称,其员工骑摩托车在东川区石羊加油站被交警罚款,并连续发文称“东川区交警就是匪,就是黑社会。”
东川区公安局发现此情况后,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在确认交警的处罚无任何不当后,民警迅速将违法嫌疑人丁某抓获。丁某对自己辱骂交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因不满警方对公司员工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遂先后在“新浪微博”发布多条辱警言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丁某被东川区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是为了保护大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如对交警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等正当途径提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恶意辱骂执法人员的行为涉嫌违法,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