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招生委员会发布《昆明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年高中阶段计划招生67000人,中考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30日;7月1日-2日组织信息技术考试。估分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6日—10日。
今年中考招生数据公布
2019年,昆明市初中毕业生共有68288人,高中阶段计划招生67000人。
其中,普通高中招生43000人,中职学校招生24000人。
预计今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8.1%以上;
其中普通高中的录取率预计为64.1以上%。
我们再来看一组对比数据:
2018年,昆明全市初中毕业生68546人,高中阶段计划招生66500人。
其中,普通高中招生4200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24500人。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预计为97%以上;
其中普通高中的录取率约为63.2%
2019年中考时间公布
今年昆明市将继续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9年6月28、29、30日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学考试;
7月1、2日组织信息技术考试;
体育科目考试在4月30日前完成;
音乐与美术考试由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
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通过一定比例折算量化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升学成绩。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
物理80分、化学50分、体育50分;
历史、思想品德、地理、生物学和信息技术5个学科成绩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10分计,低于60分者按实得分的10%(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
音乐和美术学科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5分计,不合格者不记分;
总分为600分(不含政策加分)。
加分政策看这里
(一)对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的加分照顾。
1.烈士子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或二级英模子女、驻艰苦边远四类以上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12分。
2.因公牺牲的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
3.驻艰苦边远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照顾9分。
4.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现役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驻艰苦边远二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6分。
5.荣立个人二等功的现役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照顾3分。
以上项目的考生加分照顾资格审核,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由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或二级英模子女、荣立一等功或二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由市公安局负责审核;现役军人子女加分照顾项目由其父(母)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军人子女须由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审核)。
(二)对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的加分照顾。
1.获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12分。
2.获州(市)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9分。
3.获县(市)区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6分。
以上项目的考生加分照顾资格由县(市)区委政法委负责审核。
(三)对少数民族的加分照顾。
户籍在民族自治县、其他县(市)区的民族乡并在当地初中就读的少数民族照顾6分。考生加分照顾资格由县(市)区民宗局负责审核。
(四)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的加分照顾。
云南省内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照顾6分。考生加分照顾资格由县(市)区卫健局负责审核。
(五)对归侨(侨眷)子女、台湾籍考生的加分照顾。
归侨学生、归侨(华侨)子女、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科技奖的侨眷子女、台湾籍考生照顾6分。考生加分照顾资格由市侨务办公室或市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审核。
符合以上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学校领取《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加分照顾审核表》,到相应的审核部门办理加分照顾审核手续,录取时按相应的加分分值计入升学成绩。若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照顾条件的,可选择分值最高的一项实行加分照顾,其照顾分数不得累加。
今年中考这些政策有调整
调整随迁子女异地中考政策
随迁子女异地中考政策调整为:
省外和省内其他州(市)户口,在昆明市初中就读,具有昆明市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享受就读地县(市)区本地户籍学生同等报考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待遇。
取消原来的:
“学生在昆三年就读及学籍和父(母)在昆三年职业、住所、社保及《居住证》”等条件。
提示
放宽随迁子女异地中考政策,既是综合考虑昆明市普通高中的承载能力和扩大普通高中规模的需要,也是更好地满足随迁子女在昆升学就读的愿望,体现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的需要。
调整优化普通高中招生模式
主城五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由原来的估分填报志愿录取调整为:估分填报志愿录取和见分征集志愿录取两种方式录取,郊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仍采取估分填报志愿录取。
同时,对招生批次、录取阶段、填报志愿和录取名额分配等方面进行调整完善。
调整招生批次和录取阶段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批次由原来的三个批次调整为四个批次:
提前批次为“民族班”“阿诗玛班”“郊县班”“空乘特色班”和外语类学校录取;
第一批次为一级一等高(完)中录取;
第二批次为其他一级高完中及同批次录取学校录取;
第三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录取。
主城五区一、二、三批次招生学校录取由原来的两个阶段调整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估分填报志愿录取;
第二阶段为见分征集志愿录取;
第三阶段为民办普高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提示
一级高(完)中划分两个批次录取,横向有利于同类学校竞争,纵向有利于录取学校层次更分明,也能较好处理公费生录取和自费生录取的关系。
改变填报志愿方式和时间
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在“昆明市学考网”(www.kmzky.cn)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采取“估分填报志愿”和“见分征集志愿”两种方式填报志愿。
1.估分填报志愿:7月6日—10日,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学校组织考生进行估分填报志愿及志愿信息确认。
2.见分征集志愿:主城五区第一、二、三批次招生学校录取公费生时,每一批次估分填报志愿录取结束后,组织一至二轮见分征集志愿填报,每轮征集设置2个平行志愿,达到本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并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志愿信息确认。
提示
增设见分征集志愿,既增加了考生和家长的选择机会,也增加了招生学校的录取机会。
调整公办学校招生志愿录取名额
主城区第一、二批次录取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第一阶段统招择优生录取名额分别为招生计划的45%和50%,定向择优生录取名额均为招生计划的50%,公办学校安排招生计划的5%,作为第二阶段见分征集志愿录取指标,第一阶段估分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名额也纳入第二阶段见分征集志愿录取。
主城区第三批次录取的公办学校,第一阶段录取名额为招生计划的80%,安排招生计划的20%,作为见分征集志愿录取指标。
提示
投放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作为公办学校征集志愿录取指标,既增加考生报考公办学校的录取机会,也能使公民办高中学校招生机会更为公平。
调整定向生指标分配范围
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招收定向生指标分配,由原来的高中学校按6个片区划片范围分配名额到初中学校,调整为将主城区初中学校合并组合为28个单元,高中学校定向生名额分配到各个单元。
提示
优质高中定向招生指标统一调配到主城区内初中学校,使主城区所有具备定向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都能享有报考主城区内一级高(完)中定向择优生的机会,不再受原来6个片区限制。一定程度上可遏制“小升初”择校,增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吸引力,对推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昆明信息港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