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甘凌菲 记者从昆明市财政局获悉,全市为帮助困难企业解困、脱困,维护社会稳定,2017年至2019年市财政共统筹安排帮扶资金4333.28万元,总计补助大病困难职工915人次。
据悉,从2002年起,市财政专项安排“送温暖”资金对困难企业职工,包括低保户职工、低保边缘户职工、意外致困户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在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法律援助、职业介绍等方面进行帮扶。同时制定出台了《昆明市困难职工帮扶服务中心送温暖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帮扶标准。
2017年至2019年昆明市财政共补助困难职工3563人次,节日送温暖慰问困难职工农民工21299人次,发放市属特困企业困难职工5539人次生活困难补助费,资助540名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大学,对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4388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实现再就业;为61家昆明市属国有和城镇集体特困企业发放医保接续款和养保接续款1077.16万元,帮扶困难职工10818人次。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带动建立多元化解困脱困资金投入机制,继续加大对市级各类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投入力度,推动全市脱困解困工作稳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