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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川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昆明信息港    04-30 08:06:13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6日至10月2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东川区进行了专项巡视。1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东川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委政治站位不高、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比较普遍”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定全体区级领导干部到所在党组织或基层联系点讲党课1次,每月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由区级领导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19年1月23日,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三是抓好贫困人口退出,实现了146个村贫困人口退出零错退、零漏评,群众认可度达95%以上。提升人居环境,实现“个人卫生干净和庭院、卧室、客厅、厨房整洁”目标。提高帮扶成效,户均享受4项以上扶贫帮扶政策,提升群众对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工作认可度。印发《东川区落实〈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实施纲要(2017—2030)〉实施细则》,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建立企业生态修复补偿机制,造林绿化走市场化运作路子。推动贫困群众参与果山、药山、花山“三山”的打造,通过发展产业增收致富。走产业转型之路,形成以优势产业为主导、三产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逐步走出“一铜独大”的困局。

 (二)关于“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政策不精准”的整改情况

 一是投入资金678万元,完成全区113个建制村的乡村振兴规划设计。印发《东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18—2020年)》,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印发《关于切实落实好村庄保洁等制度的通知》,健全完善农村公共设施管理制度。出台《关于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暨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效结合。

 二是通村组公路全面硬化,129个贫困村道路硬化率达100%。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29个贫困村通村道路危险路段均有防护措施。8个乡镇(街道)串户路建设已完成。易地搬迁点34个连户电网建设已完成。全面开展农村“村清洁、户干净”整治工作,实现村“一建两清三好”、户“六净四整洁”。

 三是资金使用进度动态管理。印发《东川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关于编制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从项目资金申报源头上进行管控。对各单位整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周通报及日通报制,对项目绩效实施动态监控。

 四是按照《东川推进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实施方案》,给予新型经营主体全方位扶持,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和抗市场风险能力。

 五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东川区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给予评分。

 (三)关于“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力,引导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东川区图书馆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已完工,计划2019年底投入使用。

 二是在新媒体平台及东川电视台开设“脱贫攻坚进行时”“扫黑除恶”等专栏。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三讲三评三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共建新民风、同圆小康梦”为主题的第六届东川百姓春晚,举办2019年“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建设脱贫攻坚纪实展厅,创作了一批脱贫攻坚主题歌曲,拍摄了以吴国良为原型的院线电影《青春不悔》,制作了3部工作记录片、两部工作汇报片,出版了脱贫攻坚画册和纪实书籍《征程》。

 (四)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不力,战果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一是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今年1月9日、3月3日,区委常委会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区委主要领导与58家成员单位签订《东川区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印发协调会商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等文件,构建高位推动、全面发动工作体系。

 二是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监管;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驻村工作队、先锋队、村干部等力量进行全覆盖宣传。组建区、镇、村三级文化宣传巡演队,开展一系列以扫黑除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三是强化数据分析。对有举报公职人员问题线索的进行深入排查;以村(社区)“两委”成员为重点对象,组织召开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工作会,对全区165个村(社区)3400名村组干部全面开展了一轮任职资格联审。

 四是强化深挖打击取得阶段性战果。截至2019年3月10日,成功打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还有1个正在侦办阶段;抓获团伙成员26人,判决生效6人;侦办九类涉恶个案28起,打掉犯罪团伙18个,抓获涉案嫌疑人104人,判决生效38人。查封公司1家,扣押车辆5辆,查扣涉案资金或资产预估计价700余万元。

 二、党的建设基础不扎实,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形势严峻

 (一)关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采取学习强化、督查指导、约谈提醒、工作月报等措施,提高领导干部对制度规定的认识;实行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报告单、公示单和有关情况统计表月报制度。

 二是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把自身摆进去找差距;由区委领导牵头组成专项督导组,严督实导。

 三是创新开展“5+X”支部主题党日,编印《东川区基层党支部工作手册》,严格落实“三定—报备—纪实”要求,把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设计纳入日常工作记录,促进基层党组织党内基本制度落实规范。

 (二)关于“基层党建保障不力,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规范化建设时间表、路线图,严格对标对表抓落实;印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一表清”》《东川区基层党建工作提升规范清单》《东川区党支部工作手册》。完成278个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任务并通过市、区两级考核验收。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二是严格执行好省、市、区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和村(社区)干部补贴待遇保障要求,落实保障党建工作经费,村民小组党组织书记补贴已列入区级财政预算进行保障。

 三是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回头看”,整体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任务落实。采取“学、查、评、改、建”方法步骤,全面开展“庸懒散滑贪”专项整治活动,提振干部精气神;制定《东川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区级联席会议制度、街道城市党建联盟、社区联合“大党委”三级协调机构,推行区—街道—社区—小组—网格“五级治理”模式;扎实推进园区基层党建工作,对7家园区企业党支部进行规范化建设。

 (三)关于“农村党建基础薄弱,引领作用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8个乡镇(街道)“青年人才党支部”,建成504人村级后备力量库,完成发展党员202名。

 二是制定《东川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使用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实行村组活动场所“星级评定”管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将村组活动场所全面纳入村集体“三资”登记造册;采取集体资产出租、入股的方式,让活动场所效益达到最大化。

 三是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实施方案》,动态做好流动党员外出申报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推广使用“云岭先锋”App,建立农村流动党员QQ、微信群,在广东东莞成立外出务工流动党员党支部。

 四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挂钩推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持续优化提升常态机制,常态化推进整顿工作。

 (四)关于“干事创业软环境建设存在短板,年轻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形势严峻”的整改情况

 一是注重将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到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锻炼,制定《东川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细则》,以重实绩、重实干和重基层的选人用人为导向,结合机构改革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表现调优干部队伍。制定《东川区干部健康管理办法(试行)》《东川区领导干部关心关爱办法(试行)》,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健康体检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二是制定《东川区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拓展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渠道。

 三是制定完善绩效管理办法、中层干部岗位设置竞聘方案,严格考核奖惩。制定《2019年人才引进实施方案》《2019年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实施方案》,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三、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措施落不到实处

 (一)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公职人员腐败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拟订《东川区加强公职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的监督。

 二是制定《东川区关于加强反腐败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案件和线索通报、移送及协调机制。

 三是狠抓关键节点纪律作风建设,结合2019年元旦、春节,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东川区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工作方案》。

 四是督促各级各单位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防控措施,科学防控廉政风险。

 (二)关于“有109个村采取参股、合作等模式发展村集体经济,但未按规定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存在廉政风险和资产流失隐患”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村集体和贫困户产业利益联结资金风险防控所需要件的通知》,就村集体经济自主发展、村集体经济参股、合作等模式发展所需要件进行了全面明确。

 二是在土地流转、金融贴息、保险、以奖代补方面给予新型经营主体扶持,确保资金兑现到位,切实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做强做大。

 (三)关于“整治“四风”问题不彻底,不少干部群众反映会议多、文件多”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规范区级班子办公室主任工作周一例会制度的通知》,强化了会议审批和统筹,减少会议。

 二是控制会议规模,脱贫攻坚专题会议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减少部门、乡镇会议时间和参会人数。

 三是提高会议质量,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及《东川区会议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各级领导的讲话时间。

 (四)关于“巡察工作保障不力,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巡察队伍建设,编制调整已纳入此次机构改革统筹。

 二是加大巡察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力度,区委巡察工作经费已列入2019年财政预算,并随巡察工作开展的情况据实追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871—62129801;

 邮政地址:东川区铜都街道古铜路23号区纪委监察委;

 电子邮箱:dcqwxcb@163.com。

 中共东川区委

 2019年4月28日


编辑:黄彩英    责任编辑:孙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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