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1日从大理市纪委监委网站获悉,大理市公安局太邑派出所副所长、紫云派出所原副所长王俊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大理市纪委监委网站截图
据大理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大理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大理市公安局太邑派出所副所长、紫云派出所原副所长王俊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俊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俊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理市纪委常委会和市监委委员会研究,并报中共大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俊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掌上春城 记者符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