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近日,昆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到2020年,昆明市新增培养全科医生不少于300名,力争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在2020年基础上再培养全科医生不少于1800名,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加强全科医生培养 建立定期培训制度
全面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巩固完善全科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全科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县级综合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作用。建立全科医生定期培训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每5年进修培训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6个月;乡村医生每3年进修学习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个月。
加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力度。对现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执业(助理)医师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019—2020年每年培训150名。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师、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加大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力度,以县级综合医院为重点,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学员住宿条件。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专科医学生毕业后全部纳入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以贫困县为重点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2018—2020年,每年招生不少于5名。
非营利性全科诊所享受同等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全科医学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开办全科诊所,提供全科诊疗服务,全科诊所设置不受区域卫生规划限制。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与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
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在人才培养、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医保定点申报、全科医生实践基地认定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全科诊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
强化全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对取得全科医学中、高级职称,或经省卫生健康委认可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且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应当将其执业范围变更为全科医学专业或在原执业范围上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加注后,基层医疗机构医师注册的执业范围不超过3个专业(其中1个应是全科医学专业);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师注册的执业范围不超过2个专业(其中1个应是全科医学专业),允许其提供全科医疗服务。
符合要求每人每月可申报1500元补助
强化落实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
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向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全科医生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在绩效工资中单列。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医生或乡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按年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对签约责任医生经考核认定提供有效服务的报酬,不纳入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
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方面,可进行倾斜;在生活待遇方面,可申报每人每月1500元,落实补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