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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和酒可带进昆明地铁了?官方答复:可以,但有条件
昆明信息港    06-15 22:27:52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6月15日,《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布实施,其中,《目录》较之以往,对携带刀具、球棒、饮用酒及充电宝等物品乘坐地铁的规定作出调整。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目录》的公布,本着方便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理念,结合地铁站内消防应急的实际处置能力,在参照成都、杭州、武汉等城市地铁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在取消了原来不允许携带高度酒的规定的同时,对携带数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放宽。除法律明确规定的管制类器具外,《目录》还对其它日常生活用具如水果刀、剪刀,生产建筑用具如锤、斧、铲、锹等,在乘坐地铁时可能对周围人群造成伤害的物品进行了数量和规格的限制。

据悉,在之前公布实施的《目录》中,对刀具及饮用酒的规定均为禁止携带乘坐地铁。而在此次公布实施的《目录》明确规定,“包含但不限于金属、陶瓷等硬质的裁纸刀、水果刀、餐刀、剪刀、工艺刀、工具刀等。每人携带数量限1把”同时也对刀刃长度进行明确规定,即“单品刀刃部分在10厘米及以上的禁止携带。”

同时,《目录》对锤子、钢(铁)锉、锥子(尖锐物)、钻子、铁棍等金属利器、钝器及球棒、木棍等棍状物品也做出新规定,即“每人携带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把(含)”,并对该类物品进行了规定,即锤:单品全长25厘米及以上的禁止携带;自带动力的钻、锯、射钉枪等禁止携带;球棒:单品全长50厘米、直径6厘米及以上的禁止携带。

此外,《目录》还对之前禁入的饮用酒放宽了限制,即酒精度40度(含)以上的酒类限带2千克(含)(净重2千克(含)以内出厂包装完好);酒精度40度(不含)以下的酒类限带12瓶(含)(12瓶(含)以内出厂包装完好);散装酒限带2千克(含容器质量)有桶、罐、瓶等能密封的容器(含已开启饮用过的瓶装、可封盖的剩余酒)。

值得注意的是,《目录》规定,乘客随身携带充电宝累计不得超过2个(含),且单个容量不超过20000mAh(含),单品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60WH。违规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目录》还对空气清新剂、摩丝、发胶、染发剂等用自喷压力容器包装的物品,花露水、香水、洗甲水、指甲油、光亮剂、衣领净等易燃液体,打火机、安全火柴等物品的携带数量进行了规定。

附件: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的通告.docx


编辑:昝娟娟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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