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建设步伐加快,经常出现多条道路施工挖断管线、道路重复随意开挖等现象,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还造成居民出行不便。针对此现象,日前昆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的通知(代拟稿)》,将多方面加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
《通知》明确了在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过程中,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通知》提出,因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涉及市政公用、绿化、交通设施的,须经相关产权部门出具许可意见,建设业主单位须在施工前查明地下管线情况,尽量避免地下管线因受到损坏而引发的安全问题。各管线单位要积极配合建设业主单位开展探坑工作。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非法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为,受理群众或其他单位任何形式的举报。
在严格行政审批方面,明确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所需资料及公示时间;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实行道路分级审批制度;涉及人民路、东风路、金碧路等重要道路占用挖掘的,除特殊情况外,经市级相关部门统一会审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在强化监督检查方面,明确了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为的监管、巡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城市道路上的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故意损坏、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根据《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通知》还增加了监督举报机制,采取在辖区广泛公布信访举报受理方式,通过设置举报箱、发放便民监督卡、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举报电话等,便于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共管、共治。(云南日报 记者张雁群)